《阜宁县城镇污水管网专项规划(2019-2030)》修编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等,根据城市特点,明确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合理确定城市排水量、泵站建设标准、污水厂规模等;以及做好相应的规划咨询技术服务,按招标人要求定期进行规划现状图的更新及新增区域规划方案整合;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且将全部成果材料交招标人(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长期的顾问咨询服务)。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